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公布施行。《条例》共八章四十六条,围绕“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原则,系统性地从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多个维度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新疆创新驱动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激励高质量专利创造,《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专利实施、保护、服务平台建设及人才培养。在项目评审、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必须以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为依据,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体系。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推动以产业化前景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引导创新主体提高专利申请质量,依法查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低质、非正常申请,夯实创新发展的专利基础。
二是推动专利转化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针对专利转化率不高的问题,《条例》提出鼓励“探索专利运用新模式”,推动“专利联盟”“专利池”建设,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推进专利产业化。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推动政府采购优先购买专利产品和相关服务,支持专利技术融入标准制定。同步优化专利转让、许可优惠和专利权质押贷款政策,打通专利转化“最后一公里”。
三是构建严密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专利侵权行为,《条例》提出建立健全专利保护协调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明确各级专利工作部门执法职责,强化展会专利保护工作。对“重复侵权”行为设定快速处置机制,进一步明确罚款额度,显著提高侵权成本,从而构建“不敢侵权、不能侵权”的有力震慑氛围。
四是完善公共服务,构建“全链条”支撑体系,《条例》首次提出“建立健全专利公共服务体系”,以立法形式强化公共服务的刚性支撑,支持设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和专利公共服务平台,监测和通报重点区域、行业、产业和技术领域的国内外专利状况、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同时,推动专利中介服务规范化发展,严禁出具虚假报告、欺骗招揽业务等行为,营造诚信、专业的服务环境。推动高校设置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增强人才储备,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五是拓展服务职能,为企业“走出去”护航,《条例》新增构建“海外专利纠纷应对机制”,由自治区专利、商务等部门及贸易促进委员会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提供海外专利纠纷应对指导、维权援助等服务,提升企业应对海外专利纠纷的能力。鼓励商会、行业协会、专利服务机构等为企业“出海”提供指导,助力企业防范国际专利风险,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保障。
六是明确法律责任,筑牢法治保障底线,《条例》对专利侵权、假冒专利、会展主办方失职、重大项目未进行专利审议等行为设定了明确罚则。特别是对重复侵权、为侵权提供便利条件等行为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强化对公职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问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此次《条例》修订,紧扣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要求,聚焦实际问题,突出制度创新,推动专利工作从“重数量”向“重质量”、从“重申请”向“重运用”转变,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强化专利全链条保护,推动专利实现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和高水平保护,为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下一步,新疆将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注入动力。